擴大林地可放蜂區域,森林蜂蜜指日可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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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委會修正發布「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」,擴大可申請放置蜂箱區域為林務局管轄之所有國有林地,並彈性調整申請時間及蜂箱放置時間,鼓勵蜂農開發多元蜂產品,促進國內蜂產業發展。
彈性調整法規,便利蜂農山區放蜂
農糧署表示,本注意事項已於108年2月12日修正發布,擴大林地可放蜂區域及延長放蜂申請時間,原本只有在6月至12月才能放蜂的限制已取消,蜂農可依據自身需求彈性申請放蜂時間。另可選擇放蜂的區域也從原本的林班地,放寬至林務局所轄之國有林地,包含林班地、保安林地等林業用地。
蜂農倘有需求,得於蜂箱預定放置時間前一個月提出申請。經由產銷班、地區性或全國性農民團體,向所屬輔導單位(農會或鄉鎮市區公所)申請辦理初審,再由所屬輔導單位函送農糧署所轄分署複審後,由林務局林區管理處辦理用地審查及訂定契約事宜。
生產優質國產森林蜜,開拓蜂產業新方向
農糧署指出,臺灣的蜂蜜一向以龍眼蜜與荔枝蜜為大宗,產量易受作物開花情況之影響。臺灣森林擁有豐富蜜源植物,例如瓊崖海棠、白千層、烏桕、羅氏鹽膚木及櫸木等。蜜源植物多樣性甚於平地,具備多元蜂產品發展潛力,蜂農倘有需求,可向產銷班、地區性或全國性農民團體申請,以利開發多元蜂產品,促進國內蜂產業發展。

聯絡人:陳主任秘書啓榮
聯絡人信箱:mcoa@mail.afa.gov.tw
聯絡人電話:049-2341003

 


 

資料來源:農糧署農業資材組作物環境科

 

若欲瞭解詳細內容,請點閱資料來源:農糧署,“【擴大林地可放蜂區域,森林蜂蜜指日可待!”,農糧署,2019年04月0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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