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糧署:印度近期可完成有機同等性協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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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有機農產品只要貼有臺灣的有機標章,即可在日、澳、紐銷售當地以有機名義販售。圖片來源:農糧署
報導摘要
我國原單邊承認含歐盟16國、瑞士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紐西蘭及智利等22個國家的有機同等性,因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規定,若此22國今年5月30日前仍未與我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認證,我國將廢止對其同等性認定。我國目前已與日本、澳洲、紐西蘭等3國互相認定有機同等性。農糧署表示,我國與印度也已完成有機同等性協議實質內容審議,估近期可由雙方外交單位審核通過,完成簽署。
農糧署有機農業科科長─賴明陽表示,臺澳之間因沒有後續須確認事項,有機同等性協議簽署後即刻生效,但臺紐之間還須針對雙方進出口規範細節,包括使用資材清單差異性、驗證證明文件如何開立等,由雙方主管機關作最後確認,預計4月底前,雙方可以信函往來完成確認。
賴明陽指出,我國與印度洽簽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,已經過雙方農業等相關部門討論,審議完協議內容,我國外交部已送交印度外交單位進行最後審核,估近期可完成簽署;後續亦將與其他國家如美國、加拿大等,進行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之諮商。
澳洲、紐西蘭當地有些消費者對小麥產品有麩質過敏症,有無麩質農產品的需求,我國有機米穀加工品應有外銷潛力。賴明陽說,另包括臺灣特色農產加工品,如:有機茶、有機玫瑰露等,待武漢肺炎疫情緩和,農委會將結合既有通路、業者,積極規畫國產有機農產品海外行銷。
- 資料來源:游昇俯,農傳媒,109年3月3日。
- 資料連結:https://www.agriharvest.tw/?p=349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