拓展有機農產品市場振興措施區域性獎勵作業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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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案獎勵係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,考量消費者受疫情影響改變農產品需求及購買方式,爰鼓勵發展多元通路之包裝與行銷,開發網路電商行銷量能,設置產銷加工及冷藏保鮮設備,以強化產銷結構,提振國內有機消費、提升有機農產品附加價值及競爭力,本案獎勵對象、獎勵標準及作業方式詳如附件。
- 申請者請逕向驗證農地所在地農糧署各區分署申辦,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,通過審查後應於110年5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辦理核銷,北區分署受理窗口:
驗證農地所在地 |
受理窗口 |
地址 |
電話 |
北北基 |
台北辦事處 |
100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 |
02-23937231轉241 |
桃園市、金馬地區 |
農業資材課 |
330桃園市大同路111號 |
03-3322150轉141、146 |
新竹縣市 |
新竹辦事處 |
300新竹市民族路111號 |
03-5327141轉113 |
苗栗縣 |
苗栗辦事處 |
360苗栗市中正路184號 |
037-353211轉26 |
南區各縣市聯絡窗口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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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市:05-2224291-205林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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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及澎湖縣:06-2372161-232謝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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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:07-2361181-27卓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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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:08-7322171-127簡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