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宜蘭大學第一期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20150323

A+

A-

國立宜蘭大學第一期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

 

招生簡章下載

 

一、 說明

 

本校已於20141020日獲得環境教育機構認證,為推動環境教育並培育環境教育人員,特辦理此研習課程。

 

本課程由本校環境教育中心(以下稱本中心)主辦,協助環境教育相關人員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內容包含認證所需之核心科目:環境教育、環境倫理、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等,課程總時數為30小時。

 

 

二、 招生對象:

 

(一)對推動環境教育有興趣之社會大眾。

 

(二)已修畢18個學分以上之環境專業領域相關課程,擬依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」第4條第1項第2款以「學歷」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。

 

(三)預計招收45人。

 

三、 研習期間

 

104032326日(星期一∼四),共四天,30小時。

 

四、 研習地點

 

國立宜蘭大學(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)綜合教學大樓102/103教室。

 

五、 研習成果

 

(一)全程出席者,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0 小時以上研習時數之規定,於研習後1個月內發給研習證書。

 

(二) 擬以學歷申請環教人員認證者,可持此研習證明及與環境教育相關的18個學分之學歷證明,向環保署申請環教人員認證。本中心並不負責環教人員認證之審查。

 

六、 課程內容

 

日期 時間 課程類別

 

課程名稱 時數 講師
323()

 

 

09:00~10:00 開訓

 

開課事項說明

 

1 本中心
10:00~12:00 環境教育

 

環境教育法規

 

2 梁明煌
13:00~17:00 環境教育教材教法

 

環境教育解說與實務

 

4 鄭辰旋
324() 09:00~12:00

 

環境倫理

 

環境倫理

 

3 黃郁琇
13:00~17:00

 

環境教育教材教法

 

環境教育教材教法

 

4 劉冠妙
325()

 

08:00~12:00

 

13:00~14:00

 

環境教育教材教法

 

環境教育活動規劃設計

 

5 劉雅玲
14:00~17:00

 

環境教育

 

環境教育導論

 

3 許世璋
325(四) 08:00~11:00 環境教育

 

環境教育推動策略與成效評估

 

3 汪俊良

11:00~12:00

 

13:00~15:00

 

環境倫理

 

環境倫理議題探討

 

3 周鴻騰
15:00~18:00

 

環境教育 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

 

3 薛方杰

一、 報名方式:

 

(一)報名時間:

 

即日起至1040318日(星期三)或人數額滿為止。

 

(二)報名方式:(請擇一報名,勿重複報名。)

 

l 網路報名:

 

國立宜蘭大學環境教育中心/環境教育人員培訓/招生簡章/線上報名:http://goo.gl/forms/cBuwgoupIJ 。完成線上報名後,本校將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繳費通知,敬請學員務必完成繳費手續。繳費完成後請拍照或掃描回傳至本中心信箱,方才完成報名程序。

 

l 書面報名:

 

填妥報名表後,請學員連同匯款單影本於1040318日(星期三)(以郵戳為憑)前掛號郵寄本中心。

 

(三)本中心將依照報名時間與資料審查依序錄取,錄取後將另行通知,並於開課前寄發上課通知及相關資訊給學員。

 

(四)若報名人數不足,本中心保留調整上課時間之權利。

 

(五)本次未列入招生名額者,將可優先於下次開班時報名。

 

七、 學費收/退款方式與流程

 

(一) 課程費用:研習費用共新台幣7,000元整,含學費、講義,不含午 餐、點心。本課程不適用本校「推廣教育班優惠辦法」,需全額付費。

 

(二) 繳費方式

 

1. 臨櫃匯款:

 

A. 戶名:國立宜蘭大學402專戶 (務必填寫全銜)

 

B. 帳號:16008050043

 

C. 存入金額:柒仟元整

 

※請註明「環境教育課程報名費」及學員姓名,匯款後請通知本中心聯絡人,以利核對資料。

 

2. 轉帳方式:

 

A. 轉入銀行:050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宜蘭分行

 

B. 帳號:16008050043

 

C. 存入金額:柒仟元整

 

※請務必列印收據E-MAIL或傳真給本中心聯絡人,以利核對資料。

 

(三) 退費辦法

 

完成繳費後,若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,依下列標準退費:

 

1. 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七天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,上課日前六天內申請退費者,退費八成。

 

2. 學員於課程進行未逾全期三分之一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。

 

3. 課程進行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,不接受退費申請。

 

(四) 學費補助及匯款方式:

 

1. 本中心將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請補助,若環保署同意補助,補助辦法依該署規定,原則上每人最高可獲得2,000元之補助。補助辦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,學員必須完成研習並取得結訓證明,始得納入補助名單。

 

2. 補助款以匯款方式交付學員:欲申請補助之學員應於結訓前填寫收據,提供: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身份證字號及正反面影本、匯款銀行帳號及存摺影本。

 

3. 本中心於退款日當天以mail及電話聯絡方式通知學員,以維護學員權利。

 

八、 聯絡方式

 

聯絡人:吳懿菱,電話:03-9317870,傳真: 03-9351983

 

聯絡信箱:eec@ems.niu.edu.tw

 

九、 交通資訊

 

(一) 本校交通方式請參考下列網址

 

(二) http://www.niu.edu.tw/niu-2015/index.php?artical=1&about=7

 

(三) 接駁客運車輛因限於班次,搭乘前請先留意行車時刻。

 

(四) 地下停車場入口在校門左側,請勿將汽機車駛入校園。停車場進入校園時所面對的第一棟大樓,即是綜合教學大樓,上課教室為該大樓之102教室。

 

Print Friendly, PDF & Email
SHARE
按下 Enter 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