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用番茄、桃災損列救助 花蓮/桃園農民快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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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府農業處會同農政單位會勘,確認秀林鄉高山地區桃樹受寒害,建請農委會救助,已獲公告。圖/花蓮縣政府 / 聯合報

花蓮縣政府二十三日表示,自去(一○九)年跨年夜起迄今,約半個月內已連續三波寒流,並陸續影響國內農作物造成寒害,另因今(一一○)年一月上旬寒流影響,造成秀林鄉高山地區有下雪情形,部分桃樹植株出現枝條受損、顏色改變等凍害情形。

縣長徐榛蔚也提到,經縣府啟動災害救助程序後,本(一)月二十二日獲農委會公告「一○九年一二三○及一一○年一月上旬寒流」,花蓮縣秀林鄉「桃」啟動天然災害救助,救助額度標準為每公頃七萬五千元,請符合救助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秀林鄉公所申請

依農委會公告資訊顯示,秀林鄉受理期間自一月二十三日起至二月一日止,共計十日(例假日照常受理;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)。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辦理。

本次公告資訊,救助鄉鎮為「秀林鄉」,救助項目為「桃」,救助額度為每公頃新臺幣七萬五千元。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

  1.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(實際從事農、林、漁、牧生產之自然人)。
  2.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二十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二十%者不予救助。
  3. 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,救助以一次為限。

農業處近日陸續勘查富里及玉里的秧苗場、瑞穗興南段和溫泉段的鳳梨花,確認相關災害情形,並已於日前發文予農委會建請救助公告。

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

  1. 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。
  2.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
  3.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,救助以一次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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