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初審 短期服兵役退伍者有望享有農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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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經濟等兩委員會,13日初審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有立委提案應讓短期服兵役退伍者也可參與農保,在場官員與立委對此有共識;但對資格有歧異,且因行政院版修正草案還未送至立法院,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。

立法院經濟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13日聯席審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並邀請農業委員會副主委陳添壽列席。全案審查完竣,均保留送院會協商。

現行農保條例規定,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,不得再參加農保,而軍保的退伍給付也屬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、國民黨立委謝衣鳯等朝野立委均提案應將短期服兵役、未領取有退休養老功能退伍給付者,也納入可參與農保範疇。

根據鍾佳濱的提案說明,依國防部數據,約75%退伍軍人平均退伍給付未超過新台幣50萬元、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,若將此類退伍給付也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不合理;因此為短期服役並領取此類退伍給付者,應開放其參與農保。

經濟委員會召委、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,時勢轉變,農保的相關規定和現況不符合,所以要修法,比如以前許多人的服役期都超過20年,但現在短期服兵役者越來越多,政府鼓勵青農,若要讓這些人退伍後加入農業工作,他們卻無法參與農保,顯然有點困難。

根據農委會的書面資料,為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,應給予其相對應的社會保險保障,在不變更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定義的前提下,擬開放申請時為45歲以下、服役未滿20年者且實際以農為業的退伍軍人參加農保。

此外,民進黨立委蔡易餘、陳亭妃等均提案指出,農民配合政府徵收土地後,因為失去農地,所以失去農保資格,因此提案新增規定,參加農保被保險人年滿55 歲以上,有實際從事農業的農地被徵收者,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。

而現行農保領取給付請求權為自得請領日起2年內不行使消滅,但因國民年金、勞保的領取給付請求權均為5年,陳亭妃等多名立委提案農保的請求權也應延長至5年;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提案農保被保險人領取生育給付時,應合併計算各社會保險投保年資;前述3項條文同樣均保留協商。

陳亭妃說,在場立委對修正方向沒有太大歧異,只在細節處有不同意見,因為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還未送進立法院,為了讓修法更完整,因此保留送交黨團協商,這個會期應該來不及三讀,只要行政院版草案送進立法院,就會盡快安排協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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