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度「有機及友善農業生產及加工設備輔導計畫」請有機農友們儘速提出申請喔!201705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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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「有機及友善農業生產及加工設備輔導計畫」

請有機農友儘速向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,每個縣市鄉鎮截止日期不同,請留意各縣政府寄到有機農友家中的公文,不要錯過申請的時間喔!

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加速國內有機農業發展,協助有機及友善農業經營業者改善生產加工設備,以促進產業六級化發展及農村整體活化再生,特訂定本補助原則。
 

二、依本補助原則申請補助之申請人,應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通過有機農產品(含轉型期)驗證或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農委會)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(以下簡稱友善耕作團體)登錄有案,並以下列各款為限:
(一)農民。
(二)農企業。
(三)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場、農業產銷班或農民團體。
以農委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農業團體,得依本補助原則申請專案補助。

 

三、補助基準及項目
(一)依實際購置設備費用或採購合約價格,按共同使用補助二分之一、個別使用補助三分之一之原則補助。但不得超過附表1所定累計補助經費上限及附表2所定各項補助上限。
(二)補助項目如附表 2,單項設備之最高補助額度,由本署審酌設備之性能構造、功能、馬力大小及訪查市價等予以審定。

 

四、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補助:
(一)所生產之農產品品質違規經裁罰者。
(二)經驗證機構終止有機驗證資格者。
(三)經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耕作團體取消友善環境耕作登錄資格者。


相關連結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網站

附件下載:https://goo.gl/OlIwc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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