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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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計畫目的:輔導從事雜糧生產或理集貨之農戶、產銷班、集團產區營運主體、農民團體、產業團體與農企業等,設置生產與理集貨機具設備,以提高生產效能,擴大生產規模及經營面積,促使國產雜糧產業朝自動化、智慧化、省工發展,健全雜糧產業鏈體系。
●補助對象:實際從事雜糧種植、契作或理集貨之農民、產銷班、集團產區營運主體、農民團體、產業團體與農企業等,並且耕地土地必須通過取得產銷履歷、有機驗證、友善環境耕作或產地證明標章任一項之合法土地。另農企業定義為具公司或商業登記,營業項目與農糧業務產、製、儲、銷、加工等有直接關係,且具有國產雜糧契作契銷之相關事實者。
●補助基準:產銷班、農民團體或產業團體等採共同使用補助二分之一,農民、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等個別使用補助三分之一為原則,每一受補助對象每年補助總額原則不得超過600萬元;另農企業補助以不超過三分之一為原則,每一受補助對象每年補助總額原則不得超過2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