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有機農業法新草案內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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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國家有機農業從1980年代開始蓬勃發展,同時各會員國也意識到其發展潛力,

在研究和政策上都予以支持。歐盟執委會(EU Commission)於1991年公布具法律效力

的2092/91號規則(regulation)「農產品有機生產與農產食品有機生產表示」,制定有機

產品在生產與標示上的規範,並從1992年起將有機農業納入農村發展方案中,對從事

有機生產的農民提供補貼,以茲獎勵。因之十餘年來歐盟有機農業迅速成長,到了2003
年,

境內有機農場已超過14萬個,面積達440萬公頃,分別占總農場數的2%及總農地面積的3.3%

2005年12月提出新的規則草案「有機產品的生產及標示」,理事會並於2006
年6 月

發布修正版,預定通過後於2009
年1 月1 日起實施新規則。歐盟有機農業的發展居全球

領導的地位,而有機生產及管理規範又是有機農業發展的核心之一,因此探究歐盟的

有機規範及規範的修法走向,對我國推廣有機農業,甚具參考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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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劉凱翔,郭華仁,農政與農情第176期,96年2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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