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》預告訂定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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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;文:農委會

發文日期 :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

發文字號 : 農輔字第1110023354A號

主  旨:預告訂定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」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訂定機關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
二、訂定依據:食農教育法第五條第二項。

三、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農委會全球資訊網站。

四、為儘速辦理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認可作業程序,並推動食農教育相關工作,本草案預告期間有縮短為14日之必要,以利儘早實施。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
  1. 承辦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。
  2. 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。
  3. 電話:(02)2312-4619
  4. 傳真:(02)2312-4662。
  5. 電子郵件:shihsung@mail.coa.gov.tw

本文轉載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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