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9月16日開始申請 最高補助1.3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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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;文:輔導處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協助弱勢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,設有助學金的機制。111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於111年9月16日開始受理申請,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,於10月17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(漁)會申請。

農委會表示,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:

  1. 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、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。
  2. 學生之父母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加總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。
  3. 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(或高中職),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,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。

農委會指出,符合上開條件之農漁民可在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,該會依學生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給予4,000至13,000元不等之就學補助。該會特別說明,政府為協助學生就學,各部會或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,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的社會福利資源原則,倘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,農漁民僅得擇一請領。例如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,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,若申請人選擇教育部之免繳學費措施,則不得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。

圖 /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
本文轉載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
若有任何問題,可撥打農委會農業諮詢專線詢問。

02-449-95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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