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農初級加工時代正式來臨!由農委會管轄,領「工場登記證」等同「工廠登記」20181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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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動農產品從生產到初級加工的一元化管理,農委會修正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》,擬將農產品初級加工納入管轄範圍。未來開放給使用國產溯源農產品為原料,從事乾燥、粉碎、碾製和焙炒等四大類加工品項,或有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或有機加工驗證者,能申請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」登記,由農方擔任管轄機構,以符合規模小、加工業態相對簡單的小農加工需求。

農委會提出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」,將屬規模較小、符合特定條件者納入農委會管轄,使用名稱為「工場」。

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,小型、簡易加工業態的小農加工,則劃入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」模式,農民可向地方政府申請「加工室」的容許使用,等同於工廠登記。管理機關為未來農業部成立的「農產品安全及行銷司」。

長期關注小農加工議題的的「好食機」創辦人謝昇佑建議法規的分級管理要制定細節辦法,尤其在衛生安全原則上要有明確的行為指引,好讓生產者和稽核員可以依循,且要依據各種不同加工品項的類型訂定詳細的操作指示。

若欲瞭解詳細內容,請點閱資料來源:林珮君,“小農初級加工時代正式來臨!由農委會管轄,領「工場登記證」等同「工廠登記」”,上下游,2018年11月06日

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 圖片提供/農委會

 

適用的加工方式和品項 表格提供/農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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