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施行 目標:達成全國農業有機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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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記者會

 

報導摘要

為促進我國有機農業永續發展,增進有機農產品品質,以維護國民健康並兼顧生產者、消費者權益,農委會擬定的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於今年(108年)5月30日正式施行。

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施行後,既有獎補助措施在法令規範下,仍會持續推動辦理,另也會增加有機和友善補助,包括對地綠色補貼、各項驗證、器材、資材補助,以及積極拓展有機農產通路,如透過補助學童營養午餐和有機農業進行結合,確保食材來源可靠、穩定外,也以廣大營養午餐需求量,來拓展有機產品供給平台。

此外,推動有機農業不再侷限於農委會,內政部、經濟部、衛福部等相關部會,以及有機農業產學界、民間社團、有機友善農友等都能一起參與,讓有機農業量能深入各階層,以達成全國農業有機化目標。

考量到國內農地分布較零碎,有機與慣行農田參差相鄰,為保障有心投入轉型有機之農友永續經營,不會因「鄰田污染」所生產農產品而受到處分,但該批受到微量污染之農產品仍不得以有機名義販售,兼顧農友與消費者權益。

 

食農教育扎根、開發多元行銷管道 以需求帶動有機農產品供給

台灣大學農藝學系名譽教授郭華仁認為,食農教育的扎根非常重要。

對內,鼓勵學校、醫院、公家單位與國軍團膳採購有機農產品外,更應加強向消費端推廣有機農法之生產過程、農產品驗證等,使消費者能夠理解且願意支持有機農產品,並透過多方面的宣導,或與銷售端,如超市、市場等進行合作,將有機生產觀念帶給消費者,創造有機農產品供給與需求平衡的狀態。

 

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細則

【有機農業促進法】施行條文


 

 

  • 資料來源:趙筱蓓,風傳媒,108年6月1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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