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起將實施「稻作四選三」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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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稻作四選三呢?

輔導稻農於4個期作中,最多可選擇3個期作種植水稻申報交公糧、參加稻作直接給付,最少1個期作申報種植水稻以外作物(含申報轉契作、自行復耕)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,並經勘查確實種植非水稻作物。

為什要實施稻作四選三呢?

  • 增加土壤肥力,減少農藥施用,降低農民生產成本:國內農業生產以全年栽培為主,易因施肥及噴灑農藥致環境惡化,且氣候變遷,水資源有限,亟須輔導常態性水田耕作制度轉型,建立合理水旱輪作制度。
  • 維持稻米供需平衡,穩定糧價,增加稻農收益:近年國內水稻超產情形日益嚴重,年超產約3-4萬公
    頃、20萬噸糙米量,致市場糧價疲軟,影響稻農收益。
  • 有效利用水資源:緩和氣候變遷,水資源競用問題。

誰會受影響?

⾧期連續種植水稻申報交公糧或領稻作直接給付者(含小地主大專業農)。

每年可減少多少種稻面積?有否除外條件?

目前連續4期都申報種稻土地面積約4萬公頃,須於2年內調整,則平均年減2萬公頃。
但4個期作皆符合有機、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種稻者,不受本措施限制。

什麼時候實施?

自110年第1期作開始實施,於111年第2期作受理稻作申報時,往前勾稽3個期作需有1個期作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,則當期作方可申報交公糧及稻作直接給付。

稻作四選三問答集

一、 什麼是稻作四選三?

為建立更有效率之水田輪作制度,輔導稻農於四個期作中最多可選擇3 個期作交公糧或領稻作直接給付。亦即四個期作,須至少有一個期作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(包括轉作及自行復耕)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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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為什麼要實施稻作四選三措施?

(一)國內農業生產以全年栽培為主,易因施肥及噴灑農藥致環境惡化,且氣候變遷,水資源有限,亟須輔導常態性水田耕作制度轉型,建立合理水旱輪作制度,進而增加土壤肥力、減少農藥施用及降低農民生產成本。

(二)另國內水稻超產情形日益嚴重,年超產約3-4 萬公頃、20 萬噸糙米量,供過於求,市場糧價疲軟,影響稻農收益。

(三)目前連續4 期都申報種稻交公糧土地面積約4 萬公頃,藉由政策引導於2 年內調整,平均年減2萬公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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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誰會受影響?如何檢核?有沒有除外條件?

(一) 長期連續種植水稻申報交公糧或領稻作直接給付者,須於種稻當期作之「前三個期作」,至少申報1 個期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、轉契作、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領取停灌休耕補償,並經勘查確實種植非水稻作物者,始得申報交公糧及稻作直接給付措施。

(二) 考量取得有機、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者,其耕作模式係對環境友善,爰4個期作皆符合該等資格者,不受本項措施之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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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實施稻作四選三措施之政策目標包含減產以達供需平衡,但對於4 個期作取得有機、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者可排除,是否會影響推行效果?

對於4 個期作取得有機、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者得不受此項政策限制,不僅可鼓勵農民減少化學肥料、農藥使用,維護水土資源、生態環境,更可引導農民生產高品質稻米,改變重量不重質觀念,進而逐漸朝供需平衡,促進稻米產業結構調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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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何時開始實施?

本(109)年12 月配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宣導,自110 年第1 期作開始實施,於111 年第2 期作受理申報稻作時,往前勾稽該筆土地3 個期作(111 年1 期、110 年2 期、110 年1 期)是否有1 個期作申報轉作、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、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領取停灌補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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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如112 年1 期如欲申報交公糧或領稻作直接給付,是勾稽哪幾期?

因本項措施係以當期作往前勾稽該3 個期作所以係勾稽該筆土地111 年2 期、111 年1 期、110 年2 期)是否有1 個期作申報轉作、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、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領取停灌補償,以此類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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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不種稻,該種植何種作物?

(一) 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,可增加土壤中有機質含量並改善土壤理化性質,兼顧生態機能,並可減少化學肥料之使用量,有利次期稻作生長。

(二) 依當地氣候、環境,種植適栽之戰略作物或地方特色作物等轉(契)作作物,除有銷售收入外,本署將依作物種類給付每公頃2.5~6 萬元轉(契)作補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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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,生產優質稻米,可否不受本項限制?

同一農地連續種植單一作物,易殘留多餘之化肥及農藥,降低土壤活力,不利農地永續利用。倘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取得有機、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者,因其耕作模式係對環境友善,可不受本項措施之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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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申報轉作、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、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停灌補償,經勘查不合格,是否仍屬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?

依勘查不合格類型區分如下:

(一) 申報轉作、生產環境維護措施、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停灌補償,經勘查實際仍種植水稻者,仍不得視為已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。

(二) 因作物成活率未達標準、或未依申報作物種植(種植之作物非水稻),其種植面積仍得視為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。

(三) 未扣除建物、變更使用面積者,實際種植面積仍視為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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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 申報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措施,經勘查實際未種植水稻,是否仍屬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?

申報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措施無論勘查是否合格,均不得視為已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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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前3 個期作未有申報記錄,可否申報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?

未辦理申報者不得視為已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,建議未符合轉契作、生產維護措施或基本給付資格者,仍應辦理自行復耕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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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110 年1 期稻作已宣布停灌,又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,會不會影響糧食安全?

(一)台灣水情吃緊,宣布110 年1 期稻作停灌係為因應水情狀況之不得已短暫措施。有鑑於國內目前水稻超產情形嚴重,且水旱輪作,不僅有助增加地力,友善環境,有效利用水資源,國內稻米市場供需平衡,亦有助維持稻農收益,爰規劃「稻作四選三」,以建立常態性水田耕作制度轉型政策。

(二)國內目前水稻年超產約3-4 萬公頃、20 萬噸糙米量。另公糧安全存量約有90 萬噸糙米量,約為法定標準30 萬公噸之3 倍,未來實施「稻作四選三」政策,年減約2 萬公頃,並不會影響國內食米供應,國內糧食安全無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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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小地主大專業農種植水稻為什要受稻作四選三政策限制?

鑑於現行「小地主大專業農」政策針對大專業農種稻核予每期作每公頃2 萬元,補貼金額已高於一般農友,惟基於平衡國內稻米供需之整體政策方向、避免族群對立、適用標準一致性、採新舊制度執行困難及引導農民調適生產等考量,有關大專業農種稻宜比照一般農友納入「稻作四選三」規劃方案之適用對象,不因其身分別而有所差異,以符政策意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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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  1.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,稻作四選三,https://www.a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34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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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游昇俯(2020 / 12 / 02 ),【氣候變遷04】11項最易受乾旱衝擊作物公布 農委會擬推大區輪作制度,農傳媒,https://www.agriharvest.tw/archives/49237
  2. 林怡均(2020 / 12 / 02 ),抗旱先減種水稻!農委會推「四選三」政策,另一期不收公糧,建議改種旱作雜糧,上下游,https://www.newsmarket.com.tw/blog/142506/
  3. 謝佳興(2020 / 12 / 02 ),受乾旱衝擊最大作物出爐 農委會明年推水稻種植「四選三」,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,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/view/id/20860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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