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11年咖啡種植輔導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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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目的:為推廣本市農友種植咖啡作物及建立咖啡成為本市特色農產品,特訂定本計畫,鼓勵農民種植咖啡,以發展國產優質咖啡產業。

二、 實施期間: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。

三、 申請期間: 2022 年 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。

四、 主辦機關:桃園市政府

五、 執行機關:本市各區農會執行

六、 實施方法:

  1. 補助對象 :設籍本市之農友,其所經營之土地為本市農業用地且為合法利用之土地,皆可向所屬轄區農會申辦,此一審查由負責皆可向所屬轄區農會申辦此一審查由負責認定 。
  2. 補助方式 :桃園市政府補助新植咖啡樹每公頃新台幣 (以下同 )2萬元,第2年至第3年新植養護 費, 每年公頃2萬元,合計每公頃可申請補助6萬元。
  3. 申辦方式

(1)由申請人檢附以下文件至當地農會申辦:

          • 桃園市咖啡輔導計畫申請書。
          • 最近 3 個月土地登記謄本(承租土地者需檢附承租契約書及咖啡種植同意書)。
          • 地籍圖(並標示種植點)。
          • 新植咖啡苗木前土地現況照片。
        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(2)勘查機制

          • 新植前勘查 :農會需先確認申請新植園區無種咖啡 ,經審符合規定後,由農會彙整造冊併同申請資料送桃園市政府審查,經桃園市政府核定後由農會通知民辦理補助事項;倘同一地號之土地已有種植咖啡樹,則依新苗木之面積比例審核補助 。
          • 新植後不定期勘查:每公頃需種植 800 株以上咖啡苗,田間管理良好並進行適當防除雜草, 且成活株樹至少達 70% 以上,於咖啡周圍半徑 20 公分內之雜草高度不可於主作物1/2 ,倘未達,倘未達成活株樹標準且未補植者,當年度不予核撥補助款。

七、核銷方式 :請農會依旨揭計畫內容要項提供上開印領清冊電子檔 (EXCEL 試算表,內容應包含農民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連絡電話、面積、補助金額、申請日期),於2022年12月9日前,檢具受補助農戶於執行更新前、後照片,驗收報告書、實際支出明細表、補助經費項目及農民印領清冊或轉帳清冊(須加蓋轉帳付訖章),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核銷。

八、查核:經補助新植之土地不得將已種咖啡樹,整株挖起再行轉售或轉作他用,倘經被檢舉或查報違反者農會明屬實由追繳該筆補助款並繳庫;若以不實或偽造之文件辦理申請領有相關經費時,如經查證屬實將得追繳相關溢領補助款項,並得依法究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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